各部门、学院(部)、单位:
寒假将至,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切实做好假期、春节期间的学校安全工作,保障师生度过一个安全、愉快的假期,现就做好寒假、春节期间校园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及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的工作要求,切实担负起保障校园安全的主体责任。认真部署本单位寒假(春节)期间的安全工作,保障安全责任落实到位。
二、做好师生安全教育,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要持续做好师生假期安全教育,重点加强防诈骗、防溺水、防火、防交通事故、防盗、防食品安全等的安全常识教育,关注人身、财产安全,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针对冬季事故高发频发特点,多形式多渠道发布交通、消防和极端灾害天气等的安全防范工作的提示。做好留校师生安全教育,提示注意宿舍水电和个人生命安全,离校外出要切断水源、电源;春节外出要注意交通安全及治安安全,遵守相关规定;做好就业实习学生安全教育,提高防骗和防意外伤害等安全意识。
三、做好放假前安全检查,消除假期的安全隐患
加强假期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按照相关工作要求认真做好日报、周报和半月报工作。放假前,各单位值班人员要进一步排查隐患。做好门窗、水电、气等的关闭,防范消防、极端天气等相关风险。
四、加强值班执守,认真落实信息报送制度,
各单位值班人员要严守值班纪律、认真履行值守护校职责。加强巡查检查,做好应急处置。发生紧急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上报,并妥善进行先期处置,不得迟报、瞒报、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