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正文

关于集中清理处置校园闲置非机动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6-03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规范校园停车秩序,优化校园人居环境,营造整洁有序、和谐美观的校园氛围,学校将对校内长期闲置、无人使用的非机动车开展集中清理与处置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校园内长期无人使用、无人打理的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等非机动车,具体包含车身主要部件残缺、锈蚀严重、整体变形、积尘厚重、车胎老化瘪气等废弃、闲置车辆。

二、清理区域

全校所有道路、建筑架空层、楼梯间及各类非机动车专属停放区域。

三、工作安排

(一)自行清理阶段(即日起至2026年6月15日)

请全体师生对照上述清理范围,自行排查、处置个人所属的闲置非机动车。2026届毕业生所持校园电动自行车通行牌,将于2026年9月15日自动失效。

(二)集中转移阶段(2026年6月16日至6月30日)

对逾期未自行处置的闲置非机动车,学校安保部将统一搬运、集中停放。集中停放地点:行健馆北侧明达路非机动车停放区。

(三)车主认领阶段(2026年7月1日至7月12日)

需认领车辆的师生,请于7月12日前,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车辆购买凭证或车钥匙,前往望院A101安保部办理登记认领手续。

(四)统一废弃处置阶段(2026年7月13日至7月30日)

对逾期无人认领的集中停放非机动车,学校将统一按废弃车辆处置。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党委安保部、人武部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