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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中清理处置校园闲置非机动车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6-07-09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电动自行车管理相关规定,安保部已于2026年6月3日发布专项公告,将对校园内长期停放、无人使用的闲置非机动车开展集中清理处置工作。为保障校园停放秩序,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 认领时限:请车辆所有人于2026年7月12日前完成车辆认领登记,逾期将不再受理。

2. 认领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车辆购车凭证或车辆钥匙。

3. 办理地点:望院A101。

4. 处置说明:逾期未认领、未登记的长期闲置非机动车,将按废弃车辆统一依规处置,不再另行通知。

本次待清理闲置车辆清单详见附件,请全体师生相互转告,及时核对认领。


附件一:《关于集中清理处置校园闲置非机动车的通告》

附件二:《学校2024-2025年闲置非机动车统计表》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党委安保部、人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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