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外国语学院2015年征兵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11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浙江外国语学院2015年征兵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2015年征兵工作已经启动, 请各学院根据本通知精神组织有意愿学生报名,具体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及条件

1.征集对象

浙江外国语学院在校生(含2015届毕业生)。

2.年龄限制:

(1)男兵:在校生年满22岁(含)以内,毕业生放宽至年满24岁(含);

(2)女兵:在校生年满20岁(含)以内,毕业生放宽至年满22岁(含)。

3.征集条件:

(1)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

(2)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二、工作流程

1.网上报名:

有意向的男、女性大学生请于6月25日前登陆大学生网上预征报名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打印相关材料交校人武部。未参加网上预征或网上报名不成功的,可到校人武部进行登记报名。

对大学生入伍实行优先报名应征、优先安排上站体检,政治审查体检政审合格的高校大学生预征对象,享有优先审批定兵的优惠政策。

2.体检政审阶段:7—8月

(1)7月组织符合条件学生参加体检;

(2)8月对体检合格学生进行政审。

3.定兵总结阶段:9月1日

(1)9月1日前,完成定兵工作,发放入伍通知书;

(2)9月30日前结束征兵工作

三、进一步完善高校学生参军入伍优惠政策

1.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根据实际需求,每年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专项计划规模控制在5000人以内,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不得挪用。

2.考学升学优惠

(1)报考硕士研究生政策。将考研加分范围扩大至高校在校生。退役人员在继续实行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后按规定享受加分政策的基础上,允许普通高校在校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免试(指初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在校大学生退役后考研,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职(专科)升学。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实行招生计划单列。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在完成高职学业后参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在现行30%的基础上适度扩大,具体比例由各省份根据本地实际和报名情况确定。

(3)转专业相关政策

放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转专业限制。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我校实行在专业允许的情况下,在同一层次上可自行选择专业,即专科转专科,本科转本科)。

四、认真落实鼓励高校学生入伍已有的政策措施

1.被批准入伍的应届毕业生退出现役后,在校大学生被批准入伍后可保留学籍,退役后2年内可回原校复学。

2.国家资助学费。国家对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和学费减免标准,每学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从学校所在地入伍的大学生(无论户籍所在)将给予一次性2万元奖励,服役期间家属可享受军属待遇,优待金由杭州市政府予以发放20500元;退役士兵自主就业经济补助金基础标准为20050元,两年义务兵标准为31100元。

3.考试升学加分。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读硕士研究生。

4.高职(专科)在校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在校生,在完成高职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5.政法干警招录。各地拿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培养计划的20%左右,用于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不再实行加分政策。鼓励高学历退役士兵报考试点班,并适当增加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的比例。

五、退役后就业服务

1.考虑应届毕业生的学历、专业、个人特长和本人意愿,优先安排到军兵种或专业技术要求高的部队服役;部队对征集入伍的应届毕业生,优先考虑按其学历和专业水平安排到适合岗位,发挥其专长。同等条件下,高校毕业生士兵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具有普通本科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士兵,表现优秀、符合总部有关规定的可按计划直接选拔为基层干部,对重点高校学生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

2.就业方面,1年内可视同当年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证。

由杭州主城区兵役机关批准入伍的应届大学毕业生退出现役后还可享受以下政策:

(1)从2013年起,在杭州市入伍的非杭州籍退役大专以上学历(含高职)士兵,复学后完成学业且被本市用人单位接收的,可办理进杭落户手续。退役大学生士兵服役期视为工作经历并计算工龄。

(2)杭州市面向社会招考乡镇(街道)专职人民武装干部、村官等岗位时,拿出一定比例的录取计划定向招考。

(3)被杭州市各级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录用的,其军龄合并计入工龄,由录用单位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其工资、福利待遇,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职称。

(4)退伍后自主创业可申请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

六、联系方式

校人武部唐老师:88213055(文三校区);徐老师:87799004(小和山校区)

西溪街道人武部吴部长:13666658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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