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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外国语学院重点要害部位安全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对我校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管理,增强对重点要害部位防火、防盗、防泄密、防泄漏、防破坏等方面的防控能力,维持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和生活秩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详细]
浙江外国语学院校园治安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校园治安管理,维持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高等学校内部保卫工作规定(试行)》...[详细]
浙江外国语学院校园大型活动安全管理规定 为加强学校大型活动管理,确保大型活动安全有序进行,维护正常的校园秩序,保障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浙...[详细]
浙江外国语学院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师生人身、财产和学校财产的安全,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浙江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详细]
为了加强对外来流动人员的管理,保障外来流动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根据《劳动法》、《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和《杭州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详细]
为提高保障校园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证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校园稳定,促进和深化“平安校园”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详细]
杭州市公安机关监督检查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规范(试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公安机关监督检查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行为,根据《行政处罚法》、《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以下简称《...[详细]
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 第一条 为了优化育人环境,加强高等学校校园管理,维护教学、科研、生活秩序和安定团结的局面,建立有利于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专门人才的校园秩序,制定本规定。[详细]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高等学校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人身和财物的安全,促进身心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暂行规定。[详细]
浙江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条例》、《国务...[详细]
浙江外国语学院交通智能化管理暂行规定.doc[详细]
高等学校内部保卫工作规定(试行) 【章名】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高等学校内部保卫工作,维护高校稳定和校园正常的教学、科研、生活秩序,为教育改革和发展事业创造良好的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详细]
浙江省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治安保卫工作条例 (1989年11月4日浙江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根据1997年11月12日浙江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关于修改的决定》修正...[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