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逻人员值班职责
一、热爱本职工作,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服从领导,听从分配,及时完成学校交办的任务。
二、按规定着装,佩带巡逻袖标,随身携带器械。
三、巡逻时间:早班:7:00—15:00,中班:15:00—23:00,夜班:23:00—7:00,每小时巡逻一次。主要对重点部位、重点场所巡查,在巡逻区域内碰见陌生人或可疑人员要进行盘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应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巡逻间隙,只能在指定的地点停留。
五、认真做好巡逻记录。发现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向保卫处值班人员报告。
六、在巡逻中发现问题并对维护校园安全有突出贡献者给予重奖;对不尽心尽责的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浙江外国语学院保卫处
二0一0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