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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理校园内废置(弃)非机动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31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规范校园的停车秩序,营建和谐美观的校园环境,学校将对长期无人使用、占据消防通道的废置(弃)非机动车进行集中清理和处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清理依据

车身严重残破(如主要部件残缺、车辆锈蚀严重、车辆严重变形等)、落满灰尘、车胎老化瘪气等明显长期无人使用的非机动车(自行车、电动车、三轮车等)。

二、清理区域

校区所有道路、架空层、非机动车位(电动自行车固定充电点)、生活区、其他公共区域。

三、时间安排

(一)自行清理(即日至2022620日)。校卫队员将对久停不用、结满灰尘的长期废置(弃)非机动车,进行集中搬运放置;请车主对长期停放且今后还需继续使用的非机动车进行清洁保养,对长期停放无法使用的废置(弃)非机动车进行处置;若发现非机动车已停放在集中放置清理点,请自行移走,并在清洁后停放至非机动车车位。

2022届毕业生请将自己的非机动车妥善处理。

(二)集中存放(2022621-629日)。对到期未自行清理的废置(弃)非机动车,保卫处将设置两处场所集中停放:1.雅致4西南围墙拐角处;2.足球场东看台(明达路人行道)非机动车停放处。

()车主认领(2022621日至629日)。需认领的师生请于71日前自行前往两处场所集中停放点认领。

(四)统一清理(2022630日后)。对于无车主认领的废置(弃)非机动车,学校将统一集中整理。


保卫处

2022531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人民武装部、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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